学校幼儿园违反将网络跳板从重处理,食堂用餐安全新规发布
记者今天了解到,学校新规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幼儿园违用餐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反将发布网络跳板 学校、从重处理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安全医院、学校新规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是幼儿园违用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为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反将发布单位食堂、从重处理承包经营企业、食堂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新规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幼儿园违用餐维护群众饮食安全,反将发布网络跳板市场监管总局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单独立法,制定出台《规定》。 《规定》共27条,对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从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强化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的管理;在确定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时,须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供餐单位订餐的,须按要求查验所订购食品。明确集中用餐单位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明确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同时,考虑到学校、幼儿园的特殊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规章规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要求的,应当从重处理。 三是完善各相关主体协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工作机制。规章要求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与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义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交流沟通,共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规定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各相关主体应当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按照规定报告。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鼓浪屿上演She Run女子亲子跑 以运动方式传递爱
- 防范台风“杨柳”,福建海事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 集美大桥下渔船进水沉没 2名落水者被成功救起
- 每人每月升至800元 厦门市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 厦门:雨太大看不清路 小车“走”台阶进退两难
- 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从新装备到主力军
- 厦门发布45条措施 推动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
- 汉阴县水利局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 厦门首家市内免税店正式营业 主要针对境外旅客
- 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周年 2019鼓浪屿音乐节圆满举行
- 厦门第二东通道今起全线施工 计划于2022年建成
- 汉阴县水利局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 【科室动态】汉阴县人民医院开展前庭功能检查
- 第八届厦门国际武术大赛开赛
- 厦门软件园体育中心今启用 可同时容纳1200人使用
- 汉阴县凤台幼儿园召开班级家长会
- 厦门理工学院第八届台湾周今启幕 主题为“尚风典火”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厦设立工作站 保护闽台文物
- 北京世园会“福建日”活动昨启动 厦门市花引人驻足
- 《绿野仙踪》中国巡演 今晚起在厦连演6场
-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