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汉化婚原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名登宣告老王与小美的记结婚姻无效。数年后,配妻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关系无效。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久后,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
后来,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两人婚后生育子女,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因此,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昨日,